严禁中石油、中石化停供或限供成品油
8月4日,国家发改委发出《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 要求中石油、中石化集团公司尽全力增加市场供给,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,对系统内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一视同仁,不得对系统外企业停供、限供成品油。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企业不得囤积油品。
4 s" _; }& m7 b2 U7 k 国家发改委在《通知》中要求,中石油、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增加原油加工量,合理安排炼油企业检修时间,严格控制成品油出口,千方百计增加市场供给,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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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生产和经营企业要认真执行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,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销售成品油。中石油、中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销售给系统外零售企业的汽、柴油批发价格,按国家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上限倒扣计算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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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还要求,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停供限供和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、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出厂价、批发价、零售价的企业,对散布虚假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、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,将从严查处。